当前,我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如何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并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村庄规划导则,通过对相关省(市)村庄规划导则编制内容的研究,总结得出: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应明确“一个定位”,树立“一个目标”,坚持“两个维度”,落实“八大策略”。
1、落实村域“三区三线”,提出管控措施
采用“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新方法,统一工作底图,结合上位规划的管控要求,对村域国土空间实施分区分类管控,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建设用地开发边界线三条控制线,强化刚性管控。同时划定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其中建设空间:以居住、生活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农业空间:以农业生产为主体功能,承担农产品生产功能的国土空间;生态空间:具有自然属性的,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
2、细化村庄分类,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和《河南省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将村庄划分为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搬迁撤并类、整治改善类五种基本类型,为便于更加精准地对各类村庄进行规划管控和建设管理,须进一步细化五种村庄基本类型的具体空间管控要求与策略。
(1)城郊融合类。按照“城乡融合、共建共管”的原则,推进城乡“空间融合、产业融合、设施融合”,综合考虑就地城镇化和村庄发展需求,允许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2)集聚提升类。重点提升类遵循“总量管控、边界管理”的原则,允许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并且不得突破建设用地的上限指标;一般提升类遵循“总量不增、边界不变”的原则,不允许调整建设用地边界,村庄边界内允许原拆原建。(3)特色保护类。传承“乡愁、乡风、乡貌”,统筹村庄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遵循“保护优先、总量管控、建管一体”的原则,适当增加建设用地,在划定建设用地边界内,允许通过空间整合进行建设用地范围的调整。(4)搬迁撤并类。遵循“近远结合、逐步搬迁”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建设用地用量及突破现状建设用地边界。村庄搬迁原则上由政府主导,根据农民意愿,采用土地置换等多种方式和措施,逐步引导村民向集中新建居民点或城镇搬迁、聚集。(5)整治改善类。主要是产业基础薄弱、人口外流和空心化现象严重、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村庄,重点要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整治、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补齐公共设施短板,确保与其他居民享受同等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
3、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动乡村振兴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继承和发展,是“土地整治+”理念的实践和延伸。具体来说,是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进行全域的规划、设计、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应考虑一乡(镇)一策,避免千篇一律,工作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多要素、多目标、多模式的综合整治形式。
基于“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提出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三点策略:首先,按照“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旱能灌、涝能排”的原则,推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提质改造等农用地整治;其次,基于“新增—腾退”挂钩的原则,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目的,开展建设用地复垦、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最后,实施废弃矿山综合治理、河流水系治理等乡村生态环境整治与修复。重点说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补充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退耕还林还草、污染地块治理、人居环境整治、水利、交通等项目实施的内容和时序,促进耕地保护,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乡村社区公共设施配套模式
4、探索宅基地建设管控,合理控制规模
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指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村庄规划作为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宅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法定依据。乡村地区的宅基地建设管控可遵循以下三点原则:遵循“一户一宅、面积法定”原则;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
宅基地总量确定应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按照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一亩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两分;人均耕地一亩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两分半;山区、丘陵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三分的标准,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
1、引进人才、解决资金,推进发展特色产业
产业振兴是解决乡村问题的前提,是落实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抓手,产业振兴的前提是解决“人、地、钱”的瓶颈。首先,应积极引入大学生、退休干部、企业家等乡贤返乡创业。其次,通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创新乡村地区供地模式,破解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难题。最后,吸引社会资本,成立村企合作社,共同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2、延续当地乡土建筑及景观特色进行创新传承
结合本地区《农村住房设计图册》,确定村庄居民点建筑群的总体风貌定位,提出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农房建筑设计方案及其组合方式,以及新建建筑的风格、色彩、选材要求,突出当地传统民居特色。首先,传承与创新乡土文化,必须深入挖掘农耕、民俗、非遗、家风、家训等乡土文化;其次,传承与创新乡土建筑,须保护传统村落和建筑,采用新的建造工艺和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地方材料,限制建筑体量,建筑宜采用坡屋顶,同时适应现代生活需求;最后,传承与创新乡土景观,应就地取材、旧物利用,可使用当地特色元素进行造景,体现景观的乡土性、趣味性和艺术性。
3、构建乡村社区生活服务圈,打造精品乡村
乡村社区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空间载体,相比于城市社区集中式、标准化、品质化的配套需求,乡村社区具有生产生活一体化、服务群体分散、差异化巨大等特征。因此,须遵循多元、灵活、均衡的配套原则,更加注重乡村社区在生产、生活、生态、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有机融合。
落实上位(专项)规划对公共服务设施的要求,结合村庄居民点布局以及村民实际需求,按照不同的村庄类型,围绕10分钟乡村生活圈,合理布置村庄公共管理、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和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明确设施的位置、规模和标准。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习惯,突出地域乡土风貌特色。
4、多方参与,共同搭建乡村规划建设共同体
以“共谋、共建、共治、共享”方式,由村民、村委会、地方政府、设计师、社会力量五方联动,搭建乡村规划建设共同体。
▲乡村规划建设共同体模式
以问题为导向,发挥村民和村委会的主体作用,以村庄规划为引领,将主要内容融入村规民约中,推广乡村规划师制度,积极引入乡贤、企业等社会力量,激发乡村地区建设与发展的内生动力,共同推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