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碳资讯
(1)财政部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22-05-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有关工作部署,财政部就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印发了《意见》文件。
《意见》中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2)国家:支持新能源CCER纳入全国碳市场 2022-05-30
5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也进行了转发,方案要求: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并提出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加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效衔接。方案中表示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温室气体核证减排量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配额清缴抵销。
(3)“碳达峰、碳中和”在行动——河南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 2022-05-23
5月23日,河南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在全省组织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
《实施方案》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全省各地结合当地资源环境禀赋、产业布局、园区主导产业等,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引领、有序推进,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当地生态环境、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对备选试点县(市)履行必要审核程序,提出审核意见,择优推荐,组织创建一批碳达峰试点县(市)、园区和企业,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为全省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双碳新知
1、什么是CCER?
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简称“CCER”),是指依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企业获得CCER之后,可进入碳配额市场进行交易,或在履约期使用,以完成一定比例的配额清缴。
2、如何开发CCER项目?
任何具备碳开发资源的个人或单位都可以申请成为CCER项目业主,CCER项目开发的流程为:

(1)首先,由项目所有者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标准格式填写项目文件,并提交至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审定。(2)审定机构负责对项目文件进行审核并编制项目审定报告,项目经过审定后,提交至国家主管部门申请备案。(3)已备案的项目可按照设计文件开展工作,并由专业的监测机构出具项目监测报告。(4)在项目实际产生减排量后,再由专业核证机构对减排量进行核证,随后国家主管部门对减排量进行备案,并签发正式的CCER。完成CCER项目的所有程序通常需要8个月的时间,签发后的CCER可以进入碳交易市场。
例如:企业可以利用闲置厂房屋的光伏潜力申请CCER项目,因为利用企业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是目前最直接、最便利的清洁能源利用形式,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清洁的光伏电力,还能够通过并网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应。目前,由使用清洁能源产生的减排量是最为重要的CCER来源之一。
3、CCER第三方审定与核证机构有哪些?
目前经国家发改委通过的具有CCER第三方审定与核证资质的企业,总共有12家,不同的机构在能够核证的领域上有所不同:
国内具备CCER第三方审定与核证资质的12家机构及专业领域
4、CCER可用于哪些地方?
CCER的产生是由于企业通过新能源等方式使得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CCER除了能产生实际减排量外,还可用于适当降低企业的履约成本、企业碳中和、发展碳金融衍生品等四个领域:
(1)用于排放单位履约,活跃碳市场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1年1月5日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CCER抵销制度能提高企业减排积极性,并且活跃碳市场。
(2)用于企业的碳中和,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
企业在量化其碳足迹、实施了减排行为之后,可以通过抵消剩余温室气体排放来达到碳中和,获得企业碳中和标识,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已有一些企业通过购买CCER的方式抵消了自身在一定时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例如,某酒店通过购买并注销CCER的方式,完成今年2、3月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中和,获得了第三方机构颁发的碳中和证书。
(3)用于大型活动的碳中和,推广践行低碳理念
大型活动可依据《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中可用于碳中和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规定,使用购买CCER减排量用于抵销活动活动实际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保证大型活动顺利、高水准地完成承办工作的前提条件下,推动践行低碳理念,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获取更高社会效,实现可持续发展理念。
(4)用于碳信托、CCER质押等,创新碳金融活动
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合作开展围绕以CCER为基础资产的碳金融活动,如碳资产托管服务、CCER质押等。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参与到CCER指标管理中来,有助于实现CCER价值利用最大化、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